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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护航

中国人民银行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社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成本,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销售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名单内的企业,由人民银行通过低成本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方式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

银保监会

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提供更优惠高效的金融服务。

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

积极支持防疫用品小微企业生产。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要稳贷、增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六是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优先处理感染新型肺炎客户的出险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财政部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信部

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

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政府措施

湖北

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价格均下调10%。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停征多项行政费。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续给予贴息支持;对未能纳入名单的企业,给予30%贴息。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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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多种行政费用费;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房租、用水用电补贴,减免房租。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50%的补贴。对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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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先免收2个月租金;允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等;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

针对疫情对就业造成的影响,从失业保险返还、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实施培训补贴、灵活用工等方面,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包括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上海暂将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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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2020年新增贷款部分,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

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 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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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浙江予以第1个月房租免收,后2个月房租减半的优惠。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和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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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3个月房租。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再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对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金融机构要予以限时加急办结。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贴。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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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疫情防控的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补助,给予30%电费补贴,给予50%的补助;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3个月房租;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因疫情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各级政府分担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等,也将获得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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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公益性捐赠支出,均能享受一定额度抵扣;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实行“免3减3”政策。鼓励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

对于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全额贴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标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银行机构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不抽贷、断贷、压贷,对“三必需一重要”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对鼓励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通过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和返还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特许放宽社保政策,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允许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相关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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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最高50万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减征或者免征有困难中小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延期缴纳税款。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合作担保机构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应急转贷费率由每日0.1%降低至0.08%以下。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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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法准予延期申报;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企业,不达起征点的一律免除纳税义务。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中小企业,可采取预付保险金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

对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取消中小微企业的反担保要求。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省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支持。

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申请。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民工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对提供职业介绍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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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对承租国有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2个月租金减半;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消反担保抵质押要求,降低担保费。

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应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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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压降贷款费率,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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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省属金融机构将2020年2月和3月对中小微企业的存量贷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还给贷款企业。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城镇土地使用税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加大各级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清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力度。

中小微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全部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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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部分行业企业免征增值税;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暂退旅行社部分服务质量保证金的80%。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免收1个月房租。

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并再给予25%贴息,期限最多1年,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鼓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至1%及以下。金融机构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各地应利用“飞地经济”等专项资金。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受损严重行业,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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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对因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少于两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企业也可延期缴纳税款、社会保险费,延迟缴费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3个月租金。鼓励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给予适度财政补贴。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等企业的电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享受返还的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为中小企业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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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左右的房租;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低于3个月的运营补贴,减免标准为租金总额的30%。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

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下调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等。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安排5亿元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连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对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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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鼓励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可申请办理延期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三个月。未按规定期限进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和免予税务行政处罚。

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务服务。

指导协调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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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将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定额;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延期缴纳税款;疫情期间的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

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对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最长可缓缴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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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减免一个季度的房租;生产所需电、气、水实行“欠费不停供”。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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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可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按照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和30%给予贴息。已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展期,并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无还款能力的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中小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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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受疫情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延长还款期限、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罚息。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减免。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再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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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3个月;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中小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的运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

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左右;对列入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生产名单企业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奖励在防控疫情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贡献突出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可缓缴6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可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9月底;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计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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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支持企业扩能转产,缓缴社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适度减免租金,延期缴纳水电气费,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采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工作补贴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相关税费。

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做好返乡农民就业帮扶,稳定贫困家庭收入,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力做好民生兜底工作。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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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支持企业扩能转产,缓缴社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适度减免租金,延期缴纳水电气费,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采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工作补贴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相关税费。

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做好返乡农民就业帮扶,稳定贫困家庭收入,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力做好民生兜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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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在优先办理相关企业退税、及时办理停业登记及定额调整、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扩大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其它方面做出了消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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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驰援

工商银行

湖北地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及办理“医保贷”的药店,利率在目前市场较低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

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工银安盛将为湖北疫情防控医护人员提供免费人身保险,每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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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

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为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含外地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疫情期间免费提供每人100万元的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如感染新冠肺炎,为其提供每人每天300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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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对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对其他受疫情影响、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农户贷款发生逾期的;一律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为湖北疫区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含外地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疫情期间免费提供每人100万元的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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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为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含外地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疫情期间免费提供每人100万元的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如感染新冠肺炎,为其提供每人每天300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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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 0.5 个百分点。

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业务期限、开展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解决。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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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

对于涉及疫情的授信审批项目,给予专项低利率贷款限额等方式加快业务办理速度。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一户一策,通过信贷重组、贷款展期、减免逾期费用。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将减免逾期利息和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时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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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

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造成阶段性还款困难的企业,采取一户一策,通过贷款主动展期、减免罚息、征信保护等多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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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

向全国战斗在医疗一线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客户、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湖北客户提供关怀政策,适当延期还款、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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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在现行利率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汽车销售、商业物业等行业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客户主动给予还款宽限期。

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短期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一定还款宽限,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因病隔离的人员的逾期贷款,不计入逾期征信,不收取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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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各级机构在第一时间掌握抗疫相关企业、机构融资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备好存量客户提款手续,且该类专项贷款一律按最低利率发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民生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而是采取“一户一策”,提供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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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

针对疫情防控企业,进一步下调贷款利率,并全额取消各项收费。

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续贷、转贷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推出专属“排忧贷”服务,通过将贷款期限延长、减少合同重新签订手续、无需归还贷款利息及本金进行续贷等方式,保障受困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加强对受困企业的征信保护。

推出“复工贷”专项产品,为受困企业复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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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针对武汉地区从事医疗物资生产及运输的企业法人或小企业主,其个人贷款申请都给予优惠政策。

根据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

为奋战在武汉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在防疫期间发生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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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浦发银行提供优惠利率,在现行贷款利率基础上进行下调。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已处于停止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无还本续贷、未到期贷款调整付息方式、主动展期等方式,减轻客户还本付息压力。

推出“小微订单贷+无还本续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因还款不便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信用卡客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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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机构、医疗器具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给予特别利率优惠。

受疫情影响还款不便、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影响还款的人群,在疫情期间,上述客户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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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通过展期或续贷,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续贷额度要求,坚决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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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加大了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等信贷支持力度,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并减免相关手续费用。

正常经营受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迟还本、贷款展期重组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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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

为参与抗击疫情相关企业特事特办,为企业定制专项服务方案、加大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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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扶持。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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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邦银行

针对疫情严重地区普惠型小微企业匹配专项贷款规模,为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专项匹配50亿元信贷规模,并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增。

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避免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违约形成逾期和不良。

针对经社区医院及公立医院诊断要求居家隔离、门诊留观、住院隔离(含疑似)、确诊感染隔离等无法正常工作的客户,客户在正常到期日基础上统一延长还款期限7天,在此期间内客户仅需支付正常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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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

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信贷需求和金融服务,执行信贷快速审批流程和优惠利率。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扶持。

推出“京诚贷”、“赢疫宝”等金融服务方案。

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及其配偶,因信用卡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提供减免相应利息费用和征信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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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上海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扶持。

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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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

做好受困企业客户金融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全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以及被隔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等,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可依据客户申请及核实情况,减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手续费、利息及违约金,合理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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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及设备生产供应企业的授信需求进行迅速摸排,有效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并实行优惠利率。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疫情期间发生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逾期,经本人申请,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并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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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

为疫情防控企业提安排专项信贷额度,给予特别利率优惠。

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针对其中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绝不抽贷、断贷、压贷。

对于短期无收入来源(如农民工等)的客户群体,降低个人房贷、消费类贷款的还款政策要求,对于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未及时还款等情况的,可适当合理延迟还款期限,不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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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

对生产销售口罩、消毒液、护目镜等防护物质的医药及流通企业申请的紧急授信,给予利率优惠。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决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助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对因疫情导致借款人住院、隔离或延迟返工,在疫情期间发生个人贷款逾期的,经借款人申请,可合理延长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时间,减免罚息复利,并作好客户征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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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

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企业授信给予优惠利率。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公交、铁路、地铁、水、电、煤气、通讯等公共基础工作人员,以及在疫情期间因确诊或者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正常还款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发生逾期的,将按规定不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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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出现逾期的,科学合理地进行调整和安排。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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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坚决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客户,按照监管要求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发生逾期的,一律免除罚息滞纳金,并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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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

通过中原银行各线上渠道申请“原E花”个人信用贷款的给予相应利率减免。

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坚决不抽贷、不断贷。

对全省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人员(医护人员,卫生、防疫、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发生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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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

减免政府机构以及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制造企业、医疗器械及用品企业、慈善机构等疫情防控相关机构的金融服务手续费用。信贷利率按该行最低标准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完善续贷政策安排,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安排、授信期限等方式继续给予授信支持。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相关人员,在疫情期间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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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客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续贷、展期、重组等方式给予持续、优惠地支持。

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富滇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经客户申请核实后,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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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信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卫生防疫、医药、公共卫生建设、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现行利率下浮0.5个百分点的优惠支持。

针对湖北地区的医护工作者、医疗建设支持者以及当地客户,如出现贷款逾期,暂不计入违约客户名单,保护客户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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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长沙银行开辟防疫“绿色通道”,在今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贷款本金或利息到期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后,统一给予延后一个月还款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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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造成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完善续贷政策安排。

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同违约,暂不纳入违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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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银行

在疫情解除前不对营业收入下滑企业调降信用评级和采取强制风控手段,当前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最大限度支持企业运转。视情况办理展期、续贷,并落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借款人,给予一定宽限期或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不增加逾期贷款罚息,帮扶借款人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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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银行

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

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全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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